编号:LHXN2025FDGL-FW175
1.比质比价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采购人现对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质量检查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质比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及比质比价范围
2.1项目概况: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来宾市兴宾区中西部介于东经108°44'~109°36',北纬 23°16’~24°04’,地处红水河下游,总面积 4364.18 平方千米。项目总装机规模为 150MW, 拟建设24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20m),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均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方式升压后接至35kV场内集电线路,共6回35kV场内集电线路,场内集电线路箱变出线段采用直埋电缆,架空采用镀锌角钢塔的线路方式,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新建升压站110kV侧为线变组接线,共1回主变进线,1回出线,新建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磨东站、在磨东站扩建一个110kV线路间隔。风电场内风电机组基础、新建、改扩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箱变基础、升压站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及其基础等相关的土建工程。
2.2 比质比价范围: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全部(已明确由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调试期和试运行期性能检测项目除外)土建及安装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和检测。
2.3服务期:本项目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4服务要求:检查检测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所有上级管理部门及质监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风力发电工程或新能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提供有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书或检测报告或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等。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检测员证或试验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3.5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5年 6 月 25日起至2025年 7月 1 日止领取比质比价文件,报价人需把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比质比价文件电子稿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4.3比质比价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5695。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2 日09:00,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购买文件后,报价人若对本项目比质比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购买比质比价文件的缴费证明。投诉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以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街道来华商贸城13号
联系人:谢鸿强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邮 箱:gxjhchen@163.com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