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内蒙古自治区自******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大彦线(大庙至二相公窑段)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批准面积(公顷)
用途
使用期限
1
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大彦线(大庙至二相公窑段)项目
固阳县金山镇昔连脑包村
0.9732
材料堆场
使用期限为二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2
******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项目
固阳县兴顺西镇红庆德村
0.4527
使用期限为三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本公示在2025年6月12日截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资源局
地????址:固阳县金山镇新区惠和路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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