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高新区春博路以东、科航路以北A-1地块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孙村片区春博路以东、科航路以北。
2.2 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用电的相关设计、施工(箱变租赁、配套施工),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所在地供电所)办理手续、协调验收,确保送电及最终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箱变及配套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
3.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 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有限公司进行信息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7)联合体协议(如是)(8)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鹊华大道鸿腾湖景财富中心10楼1006室
联 系 人:冷艳、陈帅
电 话:******、053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