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已由******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长汀县2025年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汀政综〔20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80%,其余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措施)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汀县各乡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措施工程总预算价为******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措施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第三标段:******元;第四标段:******元;第五标段:******元;第六标段:******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第一标段:162157元,第二标段:177825元,第三标段:198862元,第四标段:270691元,第五标段:268911元,第六标段:442825元(含暂列金:第一标段:55475元,第二标段:60835元,第三标段:68032元,第四标段:92605元,第五标段:91996元,第六标段:151493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第一标段:106682元,第二标段:116990元,第三标段:130830元,第四标段:178086元,第五标段:176915元,第六标段:291332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6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各个标段均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各个标段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的90%的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00:00时至2025年07月16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