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对本项目混合料运输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荆门天门交界的钟祥市南侧吕家潭村附近,接拟建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起点桩号K2+160.600,于钟祥市吕家潭村曹家台跨汉江,在高阳镇以南,设沙洋枢纽互通与枣潜高速公路交叉,向西于曾集镇孙店村、龚庙村分别跨S342和沙洋疏港铁路(在建),于曾集以南民主村下穿浩吉铁路,在五里铺以南,设五里铺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沙洋县五里铺镇南侧严店村附近,接拟建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终点桩号K46+810。路线全长44.649km,其中钟祥市境内约3.204km,沙洋县境内约41.446km。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武荆宜二期路面项目混合料运输采购服务的全部工作,共划分2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第1合同包计划服务起始时间:2025年7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12个月。
第2合同包计划服务起始时间:2025年10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9个月。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仙桃市彭场镇彭场工业园,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集团准入资源库的限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最多可以同时对 2 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但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成交的合同包,若供应商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 6月 26 日 9时至2025年 6月 28 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报名获取询比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月2 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村110号三楼合同管理部)。
5.3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5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6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舒德
电 话: ******
******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
异议渠道:******
附件
******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5年 6 月 25 日
